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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济南

重庆市出台促进就业政策 困难群体自主创业三年免缴相关费用

添加时间:2013年11月21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重庆市政府17日出台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进行失业调控,并出台困难群体自主创业3年内免相关费用等优惠扶持政策。

 

    建预警机制 应对大量裁员

 

    通知指出,我市将建立健全失业预警制度,对失业问题突出的困难地区、困难行业,对可能出现的大规模失业和大量裁员行为,制定调控预案。

 

    通知规定,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凡从事个体经营的(除建筑业、娱乐业、广告业、销售不动产、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从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自主创业小额担保贷款额度也调高,个人贷款从2万元提高到5万元-8万元,小企业贷款从4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

 

    招收就业困难者 可获补贴

 

    通知规定,对各类企业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补贴;政府投资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将优先安排符合岗位要求的就业困难人员,并视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的情况,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以及适当的岗位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人力资源网 将延伸到乡镇

 

    今后找工作有望不再去挤人才市场了。我市将在明年年底前把人力资源信息网络延伸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村(社区)都将设立窗口,开展公共就业服务。各类职业中介机构为登记失业人员提供免费就业服务并实现就业的,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此外,对就业困难人员、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限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制度的特殊工种),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能力证书)的,给予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

 

 200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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