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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金计算方法

添加时间:2014年1月24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生育保险金计算方法:
        一、生育保险待遇
  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剖腹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婴,增加产假15天;属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含2个月)不满4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发,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3、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我们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不论职工在生育期间实际发生的生育费多少,报销的医疗费金额都是固定的。其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二、女职工如何申领生育保险费
  1、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
  参加生育保险并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保险待遇的申领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是参保职工生育或流产后由所在单位在职工产假结束回到工作岗位后到区保险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申报时应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手册中应有编号)原件、复印件,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复印件及医疗费发票,剖腹产还需提供医院出具的剖腹产证明。引流产需提供《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手册中应有服务编号)原件、复印件,诊断书、门诊病历原件复印件以及医疗费发票。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办理。
  注:女职工生育暂不设定点医院。
  三、生育保险金计算办法: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好像是7300 多一个月,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比如某人缴费基数是2520,因为是剖腹产,所以产假4个半月。所以她领到的总金额就是2520×4.5(剖)+3000=143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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