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添加时间:
2014年2月7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的工资有基本工资、应发工资、实发工资之分。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应按照劳动者的应发工资作为基数。
律师提醒: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金时,以基本工资作为基数来计算是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了劳动者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