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出台新农保试点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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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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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记者在内蒙古自治区召开的社会保障座谈会上获悉, 《内蒙古自治区新型农村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办法》,已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
据悉,该 《办法》主要明确了个人缴费档次。国务院规定了从100元至500元5个档次后,自治区考虑部分地区农牧民收入比较高,提出参保人员也可以自愿选择超过500元的档次缴费,多缴多得。对于地方政府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 (入口补贴),《办法》规定,自治区各级财政对参保人缴费补贴,最低为30元;为鼓励选择较高档次缴费,每增加一档增加补贴5元;对重度残疾人、农牧区低保户参保缴费的个人缴费部分按100元的标准补贴。对符合领取养老金人员的补贴 (出口补贴),在国务院确定的每人每月55元的基础上,自治区对年满70周岁的人员每人每月另加10元;年满80周岁每人每月另加20元。
《办法》中还就各盟市、旗县 (市、区)提出了可以根据财力等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所提高部分的资金由当地政府负担;试点所需配套资金自治区和盟市分担;试点所需资金除中央财政对60岁以上人员每人每月补贴55元外,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和对年满70岁人员增加的10元以及年满80岁人员增加的20元补贴,由自治区承担50%,盟市旗县承担50%。 《办法》中就自治区对盟市的补贴,提出了根据各地财力情况采取分类分档的办法,对困难地区给予倾斜的政策。
2009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