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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了,薪水和福利怎么算?

添加时间:2014年4月16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问:辞职了,薪水和福利怎么算?
  答:工作不满一年辞职,合同没有规定辞职需提前30天,惯例是员工辞职,即当场结清工资。但辞职是2月:1/29放假,2/16上班,8个工作日后提出辞职,主管领导同意了,但人事部只发给8天的工资,原因是:没有提前30天提出辞职;到公司不满一年,不享受年假(但其他没辞职亦未满一年的员工仍可享有带薪年假);对于公司的福利,公司有最终解释权。
  但既然公司领导同意了辞职,即表示在辞职前,他仍是公司的正式员工,便能享受公司的福利,而且《劳动法》亦有一条,若用人单位与员工双方协商,可以随时终止用工合同。
  那么,2月份的工资是拿一个月减我未上班的天数,还是只拿8天的工资?
  劳动法规定,员工辞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单位。无论劳动合同中有没有这种规定,员工都应这么做。因为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关于二月份的工资问题:如果在春节前后一直连续上班,那公司只发8天工资是不对的。
  关于年假:劳动法规定,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可享受带薪年假。如果单位内部另有明文规定:工作不满一年,也可享受年假。那就有权享受;否则的话,单位不给年假,也并无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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