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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疑问解答

添加时间:2014年9月30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本文以问答形式解答普遍市民对于养老保险可能存在的疑问。
  问: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领完后,领取的养老金数额是否会减少?
  答: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方法是以计发月数算,即预计该年龄人还能领取多少个月的计算方法,但计发月数并不是有效的领取月数。参保人员从开始领取养老金至死亡都可以领取养老金,且数额不会减少。
  问:2006年个人参保,时年41岁,请问哪一年能领取养老金?
  答:个人参保缴费满15年后便可领取,因此,陈大姐连续缴费到56岁时便可以领取养老金,办理领取手续时须本人到参保部门办理。
  问:职工参保,因病去世后有无抚恤金?
  答:没有。参保人员在正式领取养老金后的时间段去世才能领取抚恤金和一次性丧葬补助费。职工在未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个人账户储存额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收益人。
  个人参保人员在未领取养老金前死亡的,其以个体参保人员身份参保缴费期间缴纳的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含利息),一次性支付给法定继承人或指定受益人。
  个体参保人员原为企业职工的,未领取养老金前死亡,原以职工身份参保缴费期间的个人缴费部分的储存额,也应一次性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或指定的受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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