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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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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
添加时间:
2015年1月26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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