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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 济南

七至十级伤残待遇

添加时间:2015年1月26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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