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建国初期,我国通过各项立法来推进男女平等的实现,在城市还用性别比例的平衡和福利形式的幼托机构来保障妇女的全员就业和婚后的连续就业。到上世纪70年代末,城市劳动年龄内妇女就业的比率已达90%以上。尽管中国经济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以惊人的速度增长,但妇女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却有所下降。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结果显示,20-59岁年龄段城镇女性的就业率为64.6%。男女两性在劳动就业和职场发展中的不同际遇、国家对女性就业和发展的社会支持减弱、市场经济的强烈冲击、社会服务的不匹配等等都导致了“男主外女主内”社会分工观念的回潮。对于女性来说,工作不仅可以带来物质上的保障,还关系到独立、尊严和成就感,是重要的资源,影响个人的社会地位。尤其是连续的工作使得就业更稳固,也使得职业的“机会成本”能够积攒厚实,有更多后续的发展空间。对于想生育要生育二孩的育龄女性,当务之急是推出可以帮助她们顺利度过孕产期,兼顾工作和家庭,不必因生育和照料孩子而辞职或职业发展受阻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