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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被劝退,风险怎么担?

添加时间:2017年7月7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一)风险概述
  劳动者违反规章制度被劝退,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其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
  (二)风险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36条、第46条规定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则不需支付补偿。
  (三)风险防范
  单位应制定完善、合法的规章制度,并报相关部门本案,在本单位公布公示;用人单位在处理员工违纪行为时,也应注意相关法律规定,采取恰当的处理方法,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四)法条检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经典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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