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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工伤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添加时间:
2018年1月2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单位或者个人违反《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二条规定挪用工伤保险基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被挪用的基金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追回,并入工伤保险基金;没收的违法所得依法上缴国库。
参见:《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
发布日期:2003年4月27日
执行日期:2004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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