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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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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厂时签订了有“死伤厂方概不负责”的劳动合同,是否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添加时间:
2013年11月21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不是。这样的合同条款是无效的,因为它违反国家法律。国家法律规定,工伤事故厂方是不可以不负责的。签订这样合同条款的,工人在发生工伤事故后,企业仍然必须承担工伤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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