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热线:18615527956
首页
律师简介
业界动态
工伤伤残
劳动保险
劳动保障
劳动法规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首页 > 律师文集 >

工伤待遇

业界动态工伤伤残劳动保险劳动保障劳动法规纠纷争议员工工资劳动安全劳动案例工伤待遇人事争议劳动保护工伤保险
搜索律师文集
关键字
法律援助
电话:18615527956
联系人: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
山东 济南

工伤者也要承担医药费合理吗

添加时间:2014年2月15日   来源: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http://www.qzhldzyls.com/
  定海唐先生:我是在工地做工的外来务工人员,一个月前,我在工地务工时从脚手架上摔下,住院治疗半个月,医药费是由承包者支付的。我出院后,承包者说,住院治疗期间的20%医药费要从我的工资中扣除。我想问,这样做合不合法?
  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李先生:承包者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医药费应由单位或企业全部承担。




首页 | 律师简介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济南劳动工伤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8615527956  技术支持: 大律师网